惡劣慣犯!慶生時紅酒內下藥硬上女友拍性愛片 淫男下場出爐
一名有猥褻前科男子,趁慶生時在紅酒內下藥硬上女友拍性愛片遭判12年2月。(達志影像)
曾有迷昏酒店小姐猥褻被判刑5年前科的陳姓男子,多次偷拍自己與女友性愛片,甚至還假借慶生爲由,但事後女友提分手,陳男竟在紅酒內下藥迷昏女友後性侵,還在一旁還架設手機偷拍性愛影片,法院痛斥他兩性觀念偏差,依加重強制性交等判他12年2月,陳男不服上訴,高院仍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陳男與女友小美交往期間,多次偷偷趁兩人發生關係,或是女友裸睡時,用手機偷偷拍下過程供自己觀賞。
在110年6月時,陳男假借因爲自己身體不好,請女友來記載自己財產分配事宜,又說要替自己慶生,拿出蛋糕、水果、生魚片及紅酒等物,接着偷偷將第四級管制藥品Zolpidem(佐沛眠)摻入紅酒內,女友喝後就不省人事,陳男便藉此性侵併拍下性侵過程。
事後雙方分手後,陳男又前往小美住處,發現小美正要搬家,當場與小美及新男友發生爭執,陳男還當場恐嚇:「我今天如果要動你,你住的地方、你種種的地點,我都知道」、「我命就1條而已!你想怎樣?你要我們3個人同歸於盡」。
法官審理後,審酌被告爲滿足個人私慾,竟未經女方而無故竊錄性交行爲,侵害身體隱私部位,兩人關係轉淡後,竟以欲交代女方處理相關事務爲由,邀約女方至其租屋處後,以藥劑及對女方錄影之方式進行強制性交犯行,兩性觀念之偏差,絲毫未有何等尊重他人性自主之認知。
法官認定,不實辯解,迄今仍未能與女方達成民事和解或賠償其所受損害,而獲取女方之原諒,依加重強制性交等判他12年2月。事後陳男、檢方均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一審已充分審酌刑法第57條量刑參酌事項,所處刑罰合乎罪刑相當原則,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