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賣飼料油給鑫好! 久豐最重可罰300萬

▲雲、嘉三公司飼料油,衛局稽查環境髒亂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地檢署點名正義公司前處長是吳容合,但正義公司迴應,他只是業務代表,引起大家質疑,「公司是否故意把職位降低避重就輕?」由於吳容合開設的鑫好公司向雲林晉鴻、福瀧油脂公司以及嘉義久豐三家公司買進飼料用油,再轉賣給正義公司,而衛生局人員上門稽查,現場的環境相當髒亂。

衛生局人員上門稽查嘉義久豐公司,一開始還以爲撲空,繞一圈廠房才找到員工,追問油品項目和下游廠商,員工都推說「不知道」;稽查過程員工說法反覆,起初表明只賣飼料用品,後來被發現豬油槽才承認,衛生局認爲久豐未據實以報、提供完整資料,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至3百萬元以下罰鍰。

▼久豐賣飼料油給鑫好,再轉賣正義成食用油

衛生局稽查人員發現,久豐公司工廠環境相當糟糕,髒亂的水桶讓人看了作惡,另外,位在雲林的晉鴻商行和福瀧油脂公司同樣被查出,販賣飼料油給鑫好,但員工似乎早被交代不準迴應,對外一律回答:「不知道,老闆處理。」

南檢上午發佈新聞稿,指出鑫好公司的吳容合,是前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處長,涉嫌將飼料性用油僞稱可食用豬油,再賣回正義製成油品出售,吳容合已遭臺南地院裁定收押,羈押禁見。但正義油品公司經理潘士銘反駁,吳容合只是業務代表,遭外界質疑刻意將吳容合離職前的職位降低。

衛福部表示,食品業者應於發現產品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若未主動通報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鑫好轉賣飼料油,正義恐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