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修法 與18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爲就算強暴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性侵頻傳,先前一對到該地旅遊瑞士夫妻妻子還當着丈夫面遭4人輪暴,又讓當地性暴力問題成爲國際焦點。印度內閣現將提案修正刑法,把性行爲「同意年齡」從16歲調高至18歲,未來完成立法後,跟未滿18歲少女發生兩情相悅性行爲者,將依強暴罪論處,希望從未成年女性開始,加強對女性的保護。

▲印度巴士暴案引發全國民怨被害人最後不幸過世,該國政府輿論壓力下,開始修法杜絕強暴案。(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根據《印亞新聞社》(Indo-Asian News Service)18日報導指出,印度聯合政府下午召開全政黨會議達成共識,將向國會下院(Lok Sabha)提案修正刑法條文,把合意性行爲的「同意年齡」,從16歲改爲18歲。

2012年12月16日巴士輪暴案發生後,全印各界大聲都疾呼要求強化反強暴法制,把合意性行爲的同意年齡修法提高,被視爲改革的第一步。報導指出,修法後跟未滿18歲少女發生性行爲,就算是兩情相悅,也會被視爲強暴。

另外,遭控性別犯罪嫌犯若是未成年,初犯者將判1年緩刑,若再犯,就會依強暴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