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爆「80名公務員在外兼職」 林佳龍:已查出62人

張立傑指出,有80名公務員違法在外兼職。(圖/翻攝自張立傑臉書)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議員張立傑於1日議會總質詢時指出,「有80名公務員在外兼職,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或具董監事身分」,而審計處查覈後發現,其中有62人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市長林佳龍也已請人事單位做進一步的調查,並將做出處置。

張立傑指出,依據人事處所提供的資料,主要是市府人員學校行政校護人員、警察等,從局長課員都有人違法在外兼職,有54人擔任公司的董監事,另外有8人爲企業社的負責人,甚至還有人掛名公司的「執行業務股東」,「但什麼是執行業務股東?是不是實際在操作公司業務」。

張立傑表示,在向人事處調閱資料時,「他們一開始還企圖包庇、隱瞞,以資料涉及個資法爲由不願提供」,但只是要違規名單情形,「又不是要個人身分證等個資,哪裡違反個資法」。

張立傑也說,其實人事處早就有這些資料,但都沒有去處理,「政風處應該快點去調查,看是否有人在包庇?因爲連這麼嚴重的弊端都不處理了,難怪市長的市政建設會推不動」;而前副市長黃國榮、前交通局長林良泰因分別擔任快捷巴士公司董事長常務董事,也被審計處點名有違法的嫌疑。

林佳龍表示,根據人事單位整理出的名單,目前約有62名人員涉及違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已請人事單位做進一步調查及確認,並將作出處置。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投機事業,但投資原本服務機關監督的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如果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10%者,不在此限;如果有公務員違反規定,應先予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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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立傑懷疑有人包庇違法官員。(圖/翻攝自張立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