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3歲大男生教我的事
文/張家齊
當我接近40歲了,已經很久沒關注NBA一段時間之後,林書豪這三個字,總讓我或許工作時停下想了幾分鐘,所謂的Role Model到底代表什麼?
國中高中甚至大學,我的偶像都是Michael Jordan。我從來沒想過爲什麼喜歡他,其實那個時代沒那麼多資訊,我也不是不求甚解的人,不像現在的孩子可能看到很多網路上「極度有想法的談話」或「過於成熟」的小屁孩,像是「林書豪又不是臺灣人,爲什麼是臺灣之光」之類的奇怪談話,會因此想得太多。
喜歡一個人,以前好像簡單很多。從來不需要回答「爲什麼」。
Michael Jordan打球姿勢很優美。一開始是這樣。我高二時還借了VHS回家給媽媽看,她說,「喔~這個黑人打籃球好像在跳舞喔」。我印象很深刻。後來,我看到他不輕易動怒,我看見他永不放棄的領袖特質,我看見他激勵隊友的樣子,我也看到他跟現在愛死林書豪的導⋯⋯演Spike Lee拍攝的廣告,他相當幽默。唯一我不喜歡的只有他穿衣服很俗。
現在看NBA,這些領袖們都是三十歲以下。Kobe只有33歲,就已經是超級老將。而這些未滿而立之年的球星,說話內容天天都在Youtube上被轉貼。然而,我不只一次看到林書豪把榮耀歸於天主,但也同時歸給隊友和球迷。他才23歲。
回答賽後記者訪問,也就是公開談話很重要。這讓我想到一個電動玩具。我很喜歡玩PS3的遊戲「NBA 2K12」,有一個培養菜鳥球員到明星球員的遊戲模式,從訓練營開始到加入NBA,每一場比賽之後都有一個記者會。你可以選擇四種回答,每一種的回答都影響分數:球迷的愛戴,隊友向心力和聯盟內知名度。當然,說臭屁一點或是誇張的回答就會有名,若是謙虛就會有球迷愛戴。我常會亂回答看看結果會怎麼樣。
最近我常想,林書豪令我着迷的是什麼。
我居然到了喜歡一個人還要問爲什麼的時候。大概是被臉書影響的吧(嘆)。我不是不懂籃球的那種,要說出理由卻還是要想很久。
其實大概就是跟Michael Jordan差不多吧。他們都很謙虛。人格特質纔是我喜歡一個明星的最大理由。他在接受好消息頻道的專訪時說,「我在場上其實經常心裡騷動不安,但一旦當我感覺到平靜時,我知道那不是來自我自己,而是他處」。林書豪的信仰來自上帝,而「我常常捫心自問」「我進NBA到底是爲了什麼」「是爲了賺進大筆金錢」「還是想要賺取名聲呢」「我明白」「我是爲了藉由籃球」「讓別人知道上帝給我的感動和力量」。
擁有信仰,原來是他可以感動人的地方。
因爲心中有信仰,所以在這麼瘋狂的媒體和粉絲追逐之下,他還能依舊保持謙虛,贏得隊友的信任。所以,他在百萬雙眼睛注視之下,還可以完成最後一擊,可以儘量不受影響;就連真正受到注意之前,他也因爲信仰,才能把吃苦當做吃補,把連續在工作和追夢過程中的挫敗,當做是上帝給他的考驗。所以,這麼多超級球星才願意放下身段,和一個兩週前還沒沒無聞的小咖一起,追逐贏球的NBA夢想。
紐約尼克隊現在的團結無私氛圍,應該是很多各種團隊羨慕且研究着的。
我常常看到臉書上很多人的發言。總是抱怨根本無足輕重的事情。如果我是林書豪,大概塗鴉牆上都是靠北。說來尷尬,天天都只有抱怨的臉友,我已經習慣把他的「已訂閱」取消,因爲我實在不喜歡看到罹患「習慣性抱怨」重症的塗鴉牆。所以我每天都不太容易看到無病呻吟,即便那些朋友依舊是我的朋友(慚愧)。
一個23歲的大男孩,經常在接受賽後訪問時令人激動。令人反省。令人感到溫暖。他回答的答案,在NBA 2K12裡,應該都可以得到很高的分數。他才23歲。
Michael Jordan的很多廣告臺詞其實永遠在我心裡,
” I've missed more than 9000 shots in my career. I've lost almost 300 games. 26 times, I've been trusted to take the game winning shot and missed. I've failed over and over and over again in my life. And that is why I succeed.” By Michael Jordan.
(有興趣請看這裡:http://www.brainyquote.com/quotes/authors/m/michael_jordan.html )
我的高中老師在分析各宗教時說,基督教相信「原罪」,所以很重視自我反省。這跟佛教、儒家很多思考也類似。林書豪篤信的上帝,或許融合了父母的臺灣文化,他重視禮貌,也講求倫理,其實臺灣人很重要的「中庸之道」,他拿捏得很好。
即便我嘴裡沒有所謂的信仰,但其實我有的。儒道墨法和佛家都是在臺灣唸書的孩子,藉由聯考強迫灌輸到腦海裡的觀念。我的信仰,集諸家之大全(哇)。我來不及念蘇格拉底或是已經買好、放在書架上,那些名字很酷的西方哲學,但東方的哲學已經透過國文老師和父母悄悄的說給我聽了。
林書豪贏球后的揮舞手臂,和躍起與隊友相撞的姿勢很美國人;但其實,我喜歡他的,是跟我的文化裡很珍貴的觀念有關。賽後短短的訪問,我居然就看得出來了(攤手)。這樣說來,Michael Jordan也好像臺灣人喔~(搔頭)
難怪我不喜歡雷暴龍的張牙舞爪,漸漸喜歡內斂後的KOBE(幾年前採訪他,我還故意穿Jordan球衣),而第一次聽他談話,就愛上林書豪。這是他和一整票NBA年輕Role Model最大不同之處。他才23歲。我週一上班前卻已經要向他學習十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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