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供高質量服務贏得遊客認可 文旅部發文加強導遊隊伍建設
人民網北京6月11日電 (記者劉佳)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文化和旅遊部印發《加強導遊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的通知,《行動方案》確定了三年行動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
《行動方案》指出,通過3年的努力,導遊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就業環境進一步優化,專業能力進一步提升,導遊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服務質量顯著提升,職業自豪感和吸引力進一步增強,行業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導遊在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彰顯,培養造就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服務專業、符合需求的導遊隊伍。
到2021年底,導遊隊伍建設和管理行動取得初步成效,行業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進展,行業准入更加科學規範,導遊服務質量得到進一步提升。到2022年底,導遊隊伍建設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執業渠道進一步拓寬,執業模式更加多元,執業環境進一步改善,執業保障和職業形象進一步提高。到2023年底,導遊隊伍管理體系更加完備,導遊服務供給與遊客消費需求更加匹配,行業價值觀牢固樹立,“以提供高質量服務贏得遊客認可”在行業內形成普遍共識。
《行動方案》要求,加強改革創新,健全管理體系。推進導遊執業改革,完善導遊資格准入制度,創新“導遊+網約車”服務,研究實施邊境旅遊區域內執業制度,推動建立導遊服務預約平臺,推動勞動報酬指導性標準與服務質量評價相銜接,用好中央有關支持政策,加強政策有效銜接和融會貫通,提升政策綜合效能。
《行動方案》明確,優化就業環境,保障合法權益。開展不合理收費清查行動。旅行社不得嚮導遊收取或變相收取各類押金、保證金、管理費、服務費等不合理費用,導遊行業組織不得以導遊證註冊爲名收取任何費用。實施持證導遊進景區行動。鼓勵景區對持有導遊證從事執業活動或者與執業相關活動的導遊免除門票,支持導遊在景區內爲遊客提供講解服務。落實“導遊專座”制度。要求旅行社加強導遊帶團期間的住房、餐飲保障,對旅行社按時爲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足額繳納社保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建立導遊關愛機制,健全導遊行業組織。
《行動方案》顯示,加強人才培養,提升專業能力。實施導遊專業素養研培項目,開展在線培訓,加強“金牌導遊”培養,改進導遊等級考評機制,加強標準引領。完善激勵機制,增進職業認同。建立導遊服務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加大導遊等級考評激勵力度,定期舉辦全國導遊大賽,做好導遊援藏工作,加強典型選樹宣傳。加強監督管理,規範執業行爲。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實施信用監管,強化行業自律。加強黨建工作,強化政治引領。夯實組織基礎,深化理論武裝,創新形式載體,鼓勵和引導行業組織和旅行社以“黨建+”爲核心打造特色黨建品牌,組織導遊參觀紅色革命紀念地,觀看紅色經典劇目,不斷增強黨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增強導遊的歸屬感、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