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傳21歲港女懷孕找閨蜜談心 20歲男友懷疑她劈腿殺人

陳嫌潘女臺灣西洋情人節未料竟狠心殺害對方,圖爲兩人交往時的甜蜜自拍。(圖/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屍兩命?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Amber)遭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港媒報導,她生前已懷有身孕的消息早在朋友圈瘋傳,且曾找閨蜜談心;但陳嫌懷疑女友劈腿,雙方爆發爭執,不排除情緒失控殺人。陳目前被香港警方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15日上午將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據瞭解,根據當地法律,陳雖在港落網,但港方恐怕仍無法以殺人罪起訴、判刑。

警方調查,潘曉穎和陳同佳相約到臺灣度過西洋情人節,2月8日從高雄入境,先在當地遊玩;她9日上傳在「旗津彩虹教堂」拍的3張甜蜜合照,只見兩人背對鏡頭一起比出「V」、牽手,還有坐在協力車上,她頭甜蜜靠在對方肩上。

兩人之後北上臺北,13日凌晨入住南京西路的「紫園飯店」,她16日在臉書發文,「我曾度過的最棒情人節是…this year(今年)❤」。17日凌晨,監視器還拍到兩人拿粉紅色行李箱走進旅館;陳殺人後把屍體裝進行李箱,當天上午11時多拖着行李箱離開飯店,從北捷中山站一路搭到竹圍站棄屍,當晚搭機返港。

▲▼潘女2月9日在旗津彩虹教堂打卡,貼出和男友的3張甜蜜合照;2月16日寫下「我曾度過的最棒情人節是…this year(今年)❤」,未料竟是最後遺言。(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潘曉穎和家人有微信羣組,平常都透過羣組聯繫;2月17日凌晨1時許,她曾傳訊息說,會搭乘當天中午過後的飛機回家,但就再也沒有消息。潘父見女兒大年初二沒回家過年,先向香港警方報案,3月11日來臺找愛女,調閱她的提款卡紀錄,發現2月20日在臺灣被領出新臺幣2萬元,兩天後又在香港被提領8500港元(約新臺幣3萬1000元),直覺有異向臺灣警方報案。

港警13日傍晚於將軍澳區拘捕陳嫌,在身上找到死者的信用卡和提款卡,也讓對方坦承殺人棄屍。專案小組13日晚間派出大批警力,到新北市淡水區竹圍站附近以地毯式搜索,本來一無所獲,隨後大喊「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送妳回家」,10分鐘後、約晚間9時40分就在一棵樹下尋獲,但歷經25天的曝曬、雨淋遺體已嚴重腐爛。

14日下午,檢察官會同法醫重解剖潘女遺體,並將從棄屍地點帶回的骨頭進行拼湊,初步研判她應是被陳嫌徒手扭斷脖子,以至於遺體腐爛後,頸椎第一節纔會遺落現場

▲▼港媒報導,陳嫌懷疑潘女腹中的小孩不是他的,因此殺人。(圖/翻攝網路、當事人臉書)

女生前多次在社羣平臺放閃,「你的名字就是我拒絕別人的理由」、「我的願望就是,您的願望裡也有我」、「愛死您啊,老公BB」;她2017年8月就把臉書的感情狀態改成「結了婚」,同年11月還發文說「期待2.14的約定」,未料竟是死亡之旅。

潘女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陳嫌則是香港理工大學副學士,但兩人來臺前都已退學。《東方日報》報導,傳出潘女生前懷孕,曾因此找閨蜜傾訴,她的懷孕消息也在朋友圈中瘋傳;陳嫌懷疑潘出軌,質疑小孩父親是誰,不排除因此痛下殺手。

成報》也報導,有潘女朋友爆出潘曾透露懷有身孕,並打算迎接新生命到來,而陳男也知情,所以才一起到臺灣過情人節;不過,陳不滿女方出軌,妒火中燒殺人。不過,詳細犯案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至於死者是否懷孕還有待法醫的解剖報告。

▼兩人2月17日凌晨0時多走進飯店,是潘女生前最後身影,陳嫌則拖着買來的行李箱。(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2月17日上午11時,陳嫌獨自拉着粉色行李箱外出,裡頭就是裝着潘女的屍體。(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香港警方控告陳嫌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15日上午在觀塘法院提堂。臺灣檢警透露,殺人罪其死因與地點非在香港境內,香港無權審理;換句話說,即便陳在香港落網,港方恐怕還是無法以殺人罪起訴、判刑,恐以輕罪判處。

據瞭解,根據《香港普通法》,香港法院僅在香港範圍內犯下的罪刑,有司法管轄權;且按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境外除性侵、猥褻、未成年性交、賣淫等重罪外,其餘皆無權審理。

也就是說,陳嫌因在臺灣犯案、棄屍,除非有辦法證明他在香港就已經有計劃殺人,否則香港律政司無法將他以殺人罪起訴;法院也無審理權力,關不了陳。《成報》報導,港警至今未能證實陳是在港就策劃,並初步認定他是「衝動殺人」。

▼法醫14日凌晨相驗遺體發現缺少骨頭,檢警當天上午重回現場尋獲遺落的第一節頸椎、胸骨。(圖/記者柳名耕攝)

▼潘女生前曾在臉書多次發表對感情看法的文章。(圖/翻攝當事人臉書/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