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只能改3次!免費吃壽司瘋改名 記住次數免成終身「鮭魚」

壽司郎哭哭!3男大生秒改名「鮭魚」 他揪團免費吃:留言就抽名額。(圖/翻攝臉書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知名連鎖回轉壽司店是日前推出名字內含「ㄍㄨㄟ ㄩˊ」者享免費優惠,有民衆便突發奇想直接改名「鮭魚」,甚至還有民衆將常見的壽司佐料如鮪魚、白蝦、甜蝦等全都入名。但內政部提醒,依現行規定人民一生可有「3次」改名機會,若超過次數恐一輩子揹着奇特姓名

根據《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3次爲限。但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爲之。這次掀起的壽司改名風波,應可援用第六款申請改名,但依規定只以3次爲限。此外,「改名、改回」即算2次,如改成「洪鮭魚」後再改回正常姓名,即用掉2次機會,未來只能再改1次,因此必須慎思

另外,條例的第14條也規定,條例自104年5月20日修正公佈施行前,有本人申請改姓、冠姓、回覆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更正本名、回覆傳統姓名、回覆原有漢人姓名,其配偶、子女戶籍資料未爲配偶、父或母姓名更改(正)者,戶政事務所應職權爲之。

戶政事務所依前項規定爲職權登記後,應通知其配偶及子女,並請其換領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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