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財團法人修法! 楊志良:董事會不是擁有醫院

▲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圖/記者李毓康攝/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長庚醫院風波不斷,讓外界對於財團法人醫院存有不少疑慮,長庚也承諾明(5)日會召開董事會補選董事。而醫療財團法人修法也是重點之一,今(4)日也邀集各重量級專家,舉行相關論壇。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表示,醫療財團法人醫院雖然不是政府辦公立醫院,但是「公共」的醫院,所以董事會不是擁有這個醫院。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臺灣研究基金會今(4)日舉辦「透視醫兆產業前景─醫療財團法人修法論壇」,邀請不少重量級專家參與。除了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前行政院院長陳沖和北醫董事李祖德等人也都到場。楊志良受訪時強調,財團法人醫院應該是證明公益法人醫院。

楊志良說明,財團法人醫院雖然不是政府辦的公立醫院,但因爲捐助之後,所有財產都是屬於社會全體的,因此可免營利事業所得稅等,醫療用的房屋也不用繳稅,而且董事會存在的目的是,代表社會來監督管理醫院,並不代表醫院是董事會的,且法律也有規定所有醫療財團法人不能分紅,解散也不能分財產。

「在所有進步的歐洲國家,也都把醫療財團法人的醫院當作公共醫院,所以董事會不是擁有這個醫院。」楊志良強調,的確有少數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並沒有做到真正的社會公益,過去就曾經解散北醫和高醫的董事會,而長庚的確從過往就有部分的作爲是違反公共性精神,以前的法律規定不夠嚴謹,造成不少不公平競爭,所以一定要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