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姊妹爲百元水桶互毆 4司法官說到累「拒和解」各罰3萬
▲姊妹倆爲了一個不到100元的水桶鬧上法院。(示意圖/記者黃翊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宜蘭一對33歲、30歲的廖姓姊妹爲了一個將近100元的水桶吵架,甚至直接在家中浴室互毆,事後互告傷害罪,雖然檢察官勸兩人和解,但她們堅持提告,最後各被判處拘役30日。更讓外界覺得傻眼的是,整起事件從警訊到判決一共動用4名司法官,反而挨批浪費司法資源。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廖姓妹妹2018年7月返家時發現房間裡的籃子和水桶不見了,於是跑到浴室質問是不是姊姊私自拿去使用,對方氣得直接把桶子摔在地上,還不讓她進去拿,這個舉動相當於「開戰訊號」,兩人隨即在浴室門口大打出手,雙方臉部、身體等都有多處挫傷。
▲兩人互毆後各自去驗傷提告傷害。(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姊妹倆氣到各自去驗傷並提告傷害罪,檢察官雖然想從中勸和,無奈都說不動,只好依法起訴,但到了法庭上,兩人還是互控對方先動手,3名法官合議再勸和解還是沒用,只好各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然而,這起事件從警訊到判決,扣除警察一共出動4名司法官,不僅搞得親人之間氣氛緊張又尷尬,還被法界人士批評浪費司法資源。
網友們看到相關新聞報導,也紛紛留言跟着酸諷,「浪費司法資源應該要重判」、「寧願花3萬元爭一個水桶嗎?」、「低端人口還真不少,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