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關鍵證詞幹擾 蘇震清告北檢書記官二審結果出爐

立委蘇震清(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蘇震清因收賄遭臺北地方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0年,目前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蘇另提起刑事自訴,指控臺北地檢署承辦趙姓女書記官僞造文書,一審判決趙女無罪後,蘇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駁回,趙女仍無罪。她已離職目前爲實習律師。

蘇震清指控,2020年8月10日檢方訊問證人即該案共同被告李恆隆的偵訊影音檔案,有多個關鍵證詞之內容充斥雜音,完全無法辨識,受干擾時間接近6小時,且多段內容無端遭到遮蔽。

蘇又稱,2020年8月24日檢方訊問證人李恆隆之偵訊影音檔案,部份內容與錄音譯文並未完全相符,或無任何清晰之錄音內容可資比對,甚或於錄音檔中重要關鍵證詞皆屬雜訊,侵害他受憲法保障公平審判之訴訟權益,書記官涉僞造文書,但臺北地院一審審理後,判決無罪,蘇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