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偷香蕉花觸法 佛心法官認其生活不易判免刑

兩名越南移工拿菜刀偷割香蕉花苞還有6根青香蕉被當場抓到,事後賠了6千元還得吃上竊盜官司,彰化地院佛心法官心生憫恕,判處免刑。(謝瓊雲翻攝)

移工被逮後辯稱越南家鄉有個偏方是以香蕉花泡澡可止皮膚癢。(謝瓊雲翻攝)

兩名移工因爲偷割了香蕉花和六根還沒黃熟的青香蕉,吃上加重竊盜官司。(謝瓊雲翻攝)

有罪但免罰!兩名移工趁休假持菜刀偷摘香蕉花苞與6根青香蕉,被農園主人報警逮個正着,事後賠償6000元和解,仍遭移送吃上竊盜官司,彰化地院法官審酌兩名移工在臺謀生不易,持菜刀偷香蕉、情輕法重,決定判處免刑,以勵自新。

根據簡易判決書,今年4月29日上午近11點,越南籍33歲屈姓移工和28歲高姓同事,從工作的工廠廚房裡拿走菜刀,共乘電動機車至彰化縣鹿港鎮黃男所有的香蕉園偷割香蕉卻失風被逮。

兩人辯稱,因屈男皮膚癢,在家鄉聽過香蕉花泡澡可止癢的偏方,纔會偷割;而皮膚在癢的屈男,前年就曾因隨手竊取商家貨品,遭判處拘役10日,這次犯後,兩人在調解當場就共同支付6000元賠償金,並獲得黃姓告訴人原諒。

法官王祥豪審酌,移工來臺謀生不易,在本國時須先籌措仲介費用,通常已揹負債務,領取工資後扣除各項費用,支援本國家人,自己所剩不多,又不能任意轉換僱主;現實中常見移工因觸犯微罪,恐遭遣返乾脆失聯另覓收入,面臨更不友善的工作環境,衍生更多問題。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兩名移工持菜刀當工具,竊取經濟價值甚爲低微的香蕉花苞與6根青香蕉,所犯爲本刑最低刑度6個月的加重竊盜罪,即使減刑也還有3個月、仍嫌過重,罪刑顯不相當,爲避免無意義之刑罰執行,故依刑法第61條第2款予以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