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火舞秀 檢舉盼給獎
火舞表演蔚爲風潮潛藏致命危機,夜店在網路PO上火舞節目招徠客源,稽查員不知是視而不見或力有未逮,讓民衆上夜店有如與死神共舞,昨天在公安會議有委員建議,公共危險防不勝防,應由全民當線民,政府給獎金鼓勵。
「讓民衆來當公共安全的眼睛和嘴巴」,學者在公安會議上建議,市府有很多年輕替代役,請他們多上網去搜尋有火舞表演的夜店、PUB,避免公安聯合稽查小組到夜店查訪時,火舞秀都還沒登場,怎麼去取締?
委員還建議市府設立檢舉獎金,讓到夜店消費民衆,看到危險表演或泡棉等危險材質,馬上向市府檢舉;市府提供獎金當鼓勵,全民都來當抓公安的線民。
市長鬍志強表示,民衆可熱心檢舉打電話到一一九,以這次夜店大火爲例,火舞沒有明令禁止,負責人也說是第一次創意表演,但網站上一再播火舞內容,要補這個漏洞,禁止類似玩火行爲,共同揪出違法業者。
市府研擬「臺中市防火自治條例」,但可能需至六、七月纔出爐,這段期間難道是公安空窗期?胡志強說,會對業者從嚴勸說,不相信業者會抗議訴願;稽查時遇到沒有營業的業者,更要積極查察,以杜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