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創新技術平臺 新增適用

生技條例朝野協商重點

生技條例年底落日,立法院力拚21日(週二)院會完成修正案三讀,讓租稅優惠延長十年至2031年底。值得注意的是,上週朝野黨團協商時,民進黨團提案將創新技術平臺納入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希望讓國內藥物技術平臺或小型生技公司也有機會像德國BNT一樣,一躍成爲全球生技大廠,並可望獲得朝野共識,納入新版生醫條例。

立法院長游錫堃20日將再次召集朝野政黨協商生技條例修正案,協商重點就是創新技術平臺的適用範圍。上週游錫堃朝野協商時,對於創新技術平臺納入租稅優惠適用範圍,財政部主張應限縮範圍,而非所有創新技術平臺都適用。據悉,經濟部初步研議,限縮新藥、新劑型製劑和再生醫療三類的創新技術平臺纔可適用,將待20日朝野協商最後拍板。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年底落日,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更名爲《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將生醫產業租稅優惠期間再延長十年至2031年底,並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新劑型製劑納入適用範圍;另爲打造生技界的護國神山,也將受託開發製造(CDMO)生技代工業,納入適用範圍。

有關擴大租稅優惠適用範圍,除政院版在適用範圍定義新增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新劑型製劑及其他策略生技醫藥產品產業外,民進黨經委會召委邱志偉等人提案將創新技術平臺納入適用範圍,如此一來,藥物技術平臺開發型公司或小型生技公司,也有機會像德國BNT從專研mRNA技術平臺領域的小型研發公司,一躍成爲生技大廠。民進黨團並在上週朝野協商時,正式提案。

至於經委會初審時保留研發支出抵減率、新增機械設備投抵及個人股東投抵限額,據瞭解,在經委會朝野協商時,原則上都同意按照政院版。

有關研發支出抵減率,行政院版由35%調降爲25%,初審時朝野立委爭取至少30%,或維持35%,但財政部堅持生技條例2006年訂定時,營所稅率爲25%,營所稅率現已降至20%,抵減率應調降,且產創條例抵減率只有15%,生技給25%,算是相對優惠。

另新增機械設備投抵,採購生產製造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抵減率爲當年度抵減5%,或可選擇分三年抵減率爲3%,每年最高抵減稅額30%。此外,個人股東投抵限額也維持每年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