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小女友自摸視訊、性行爲 高雄男被判3年半
高雄吳姓男子與1名國中少女經朋友介紹因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2人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聊天時,吳男卻要求少女「揉餒餒(指揉胸部)」,少女爲了迎合吳男,便開啓長達18分鐘的視訊自摸給他看,數日後吳男還把少女找到家中發生性行爲。(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吳姓男子與1名國中少女經朋友介紹因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2人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聊天時,吳男卻要求少女「揉餒餒(指揉胸部)」,少女爲了迎合吳男,便開啓長達18分鐘的視訊自摸給他看,數日後吳男還把少女找到家中發生性行爲,高雄地院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等,共判吳男3年半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19歲的吳男從事太陽能產業相關工作,前年與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交往,去年3月6日2人用網路通訊軟體聊天時,吳男竟然提出「看餒餒啦」、「揉餒餒」、「揉那個點點啦」、「坐正奶看起來比較大」等要求,希望開視訊裸聊,少女本來沒有這個念頭,但在吳男的唆使之下,答應他的要求,開啓時間長度18分45秒的視訊,並自摸供吳男觀賞。
沒想到事隔10天,吳男的性慾再起,竟然將剛滿14歲的少女帶回住處,在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之下,2人發生性行爲,少女父親無意間發現2人聊天的對話紀錄,氣得向警方報案。
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也清楚得知少女年紀,法官認爲,吳男要求開視訊裸聊、發生性行爲的2次犯行,對少女身心健全發展造成不良影響,他雖然有意賠償,但和解金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難認可減輕刑度,依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判刑3年2月,又涉犯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罪,判刑10月,共應執行3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