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單寫「媽媽是婊子」部基遭罰6萬 衛生局:未改善最重停業處分

基隆上月有一位李姓女子帶6歲兒子到衛福部基隆醫院看診,沒想到兒子藥單上的過敏史竟標註「媽媽是婊子!」。基隆市衛生局對部基裁罰6萬元,並要求改善相關作業。(本報資料照)

日前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發生民衆藥單欄位出現不雅文字事件,基隆市衛生局得知後要求部基儘速調查,確認「兇手」是有權限的藥劑師。衛生局認定部基違反《醫療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共計裁罰6萬元,並要求積極改善,否則將連續加重處罰,最重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之停業處分。部基則迴應虛心接受,並加強人員管理,守護民衆健康。

基隆近日有一位李姓女子帶6歲兒子到衛福部基隆醫院看診,沒想到兒子藥單上的過敏史竟標註「媽媽是婊子!」,讓她相當納悶貼上社羣。部基上月26日公佈內部調查結果,該案爲院內藥劑師工作壓力與心情不佳所爲,並已辭職,對李女造成困擾,醫院3次致電表達歉意。

衛生局長張賢政指出,部基在基隆市應是健康守護者,在民衆就醫安全和醫療品質有重要角色定位,醫院的管理責任更重於個別醫事人員,惟有醫院確保所屬醫事人員妥善執行醫療業務,及確保資訊系統安全,才能確保高品質且安全的醫療,任何類型管理疏失都會讓民衆對於該院整體醫療品質有疑慮。

衛生局表示,近日收到醫院回覆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醫院除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之外,對於醫院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因人員管理及系統管理有疏失,以致員工可隨意填入不適當內容,已違反《醫療法》第57條與《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分別裁罰5萬與1萬元罰鍰,兩項裁罰共計6萬元。

衛生局強調,將繼續督導並複查該院的管理改善作爲,若未改善將連續並加重處罰,違反《醫療法》第57條最重會處以25萬罰緩,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最重會處以5萬罰緩,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將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部基則迴應,針對該事件有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涉案人員進行懲處,因造成病人家屬困擾、社會觀感不佳,損及醫院形象,經考績委員決議予以一次記二大過;涉案人員亦主動提出辭呈並已離職。

對於懲處部分,部基迴應責無旁貸、虛心接受。日後除加強人員管理、倫理道德規範,亦請單位主管應多加關懷同仁身心狀況,若同仁有需協助時都可向主管或人事室等單位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