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最高將罰5萬 農業處:改善防脫脫逃設施是重點

縣府農業處長範萬釗指已發文給六福村,31日下班前回復狒狒逸失說明做爲裁罰依據。(羅浚濱攝)

六福村承認桃園狒狒是從園區脫逃,再度引發社會議論,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要求新竹縣開罰,縣府農業處長範萬釗指出,已要求六福村31日下班前提出動物逸失說明,接到回覆後做爲開罰與否及罰鍰額度的依據。

範萬釗說,該處依照行政程序法102條規定,已發文給六福村說明動物逸失的問題,才能做爲裁罰的依據。

範萬釗指動物逸失未通報,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依51條規定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範萬釗認爲,現行規定最高只能裁罰5萬元,對六福村不是問題,關鍵問題的是,六福村是採取大區域戶外放養狒狒,繁殖數量可能有過多的情形。

新竹縣將會請林務局和野生動物專家,共同協助六福村檢視,討論園區戶外放養場域的防脫逃設施,提供適當建議給六福村,強化園區飼養設施的安全性,才能避免發生類似動物逸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