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睡」熟女色誘 96歲翁點頭…金戒指遭搶還摔傷

▲圖爲臺中公園資料照。(圖/記者施羽璇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林姓女子去年在臺中公園見色誘96歲老翁,趁着帶對方到公園地下室上廁所時搶走金戒指,造成老翁跌倒,但林女皮包也遭扯落,由於林女過去也曾用相同手法犯案,臺中地院法官認爲她不知悔改,依搶奪罪判她1年6月徒刑,另依傷害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0月間,林姓女子〈45歲〉看到老翁獨自在臺中公園散步右手戴着一枚金戒指,認爲對方年長可欺,藉故攀談,問老翁「要不要玩、要不要睡(意指交易)」,以新臺幣500元代價邀約其進行性交易,2人一同步行前往附近旅社

後來老翁表示要上廁所,林女攙扶他到公園地下1 樓停車場女用廁所,趁老翁如廁不及防備之際,搶走對方金戒指,得手後轉身欲逃離現場,老翁出手拉住林女揹在肩上的皮包,雙方發生短暫拉扯,導致老翁右腳膝蓋擦傷,林女「棄包逃逸」,被害人報警處理。

林女出庭時供稱,當天原本約定要去旅社性交易,後來陪老翁上廁所,但對方尿完後就脫褲子,「我覺得他的意思就是要在那邊性交易,他要我舔他的下體,我感到害怕,想要離開,對方就拉住我的皮包,後來我就跑走了。」

由於林女說法反覆,加上過去就以類似手法犯案,如今又再犯案,顯然不知悔改,惡性非輕,依搶奪罪判刑1年6月,傷害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