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匯局長:4外銀處分書上週五已送出 明天生效「不溯及既往」!

▲央行外匯局長蔡烱民。(資料照/記者陳心怡攝)

記者吳佳穎臺北報導

央行今天針對糧商炒匯案祭出嚴厲懲處,包括德意志安智澳盛花旗等4家外商銀行臺分行,都遭到裁罰,央行外匯局長蔡烱民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表示,上週五(5日)下午已經送出處分書,受懲處的4家外商銀行應該已經收到,不過懲處「不溯及既往」,若銀行客戶事前已與銀行交易,遠期外匯到期時,仍可如期按約交割。

蔡炯民說,相關的懲處,都將自明天(2月8日)起生效。至於4家外商銀行有沒有跟央行說明溝通?裁罰是否可能因外商銀行改善動作而提前取消?蔡炯民都沒有多做說明,只表示央行新聞稿上都有詳細說明。

央行今天發佈的新聞稿指出,本案6家外商銀行在臺分(子)行,違反本行新臺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之相關規定,其中2家於本行專案檢查前,因內部覆審發現往來糧商公司財報業務情況異常,已主動停止與其承作交易,嗣後並積極處理結清未到期部位,爰本行於上(109)年11月間已處理結案

至於其他4家銀行,經審酌其違規情節,亦於2月5日予以核處(2月8日生效)

一、 德商德意志銀行臺北分行:廢止新臺幣遠期外匯(DF)及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NDF)許可,並停止辦理所有涉及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2年。

二、 荷蘭商安智銀行及澳商澳盛銀行臺北分行:停止辦理新臺幣遠期外匯(DF)及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NDF) 9個月。

三、 花旗(臺灣)銀行:停止辦理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DF)2個月。

其中,德意志銀行臺北分行遭廢止新臺幣遠期外匯(DF)及無本金交割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NDF)許可,並停止辦理所有涉及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交易2年,是被懲處最重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