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疫」樣違規營業 金門縣府重罰20萬元

金門警方5月20日仍在金城鎮查獲1家指壓按摩養生館違規營業縣府依違反傳染病治法第37條、67條規定重罰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李金生攝)

金門縣府重罰新臺幣20萬元的裁處書之一。(縣府提供)

金門縣府重罰新臺幣20萬元的裁處書之二。(縣府提供)

全臺疫情發燒仍爲3級警戒,金門警方5月20日仍在金城鎮查獲1家指壓按摩養生館違規營業,縣府依違反傳染病治法第37條、67條規定,重罰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

縣府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衛福部公告第3級警戒標準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包括關閉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等場所禁制令在內。但仍有少數業者未能配合,日前金城分局即在金城鎮查獲一起指壓按摩養生館違規營業案,當場查獲接受按摩服務消費者和店家女子案經金城分局移送金門縣政府裁罰,考量業者違法情節,從重裁處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罰鍰。

縣府表示,指壓按摩養生館等類似場所,因空間密閉、肢體接觸密切及出入對象複雜且不易掌控等特性,易造成不明傳染源擴散,成爲防疫的破口。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26日最新裁罰規定,已禁止任何人在休閒娛樂場所從事相關業務、消費或其他聚會行爲,也禁止在其他場所(域)進行休閒娛樂行爲。如應關閉的娛樂場所違規營業或移往他處繼續經營被查獲,業者、店員、消費者均一律處罰。

縣府再次呼籲鄉親配合政府防疫禁令,遵守防疫措施,尤應避免涉足人潮聚集、易造成羣聚感染的營業場所,以降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