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6-6打官司撤環評決議 北高行判開發商敗訴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能否開發,指標個案保變住6-6的環評程序走了超過20年,北市府2020年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商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北市府勝訴,可上訴。圖爲海拔略低的住6-4和6-5案開發的範圍。本報系資料照。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保變住)能否開發,光是環評程序就走了超過20年,北市府2020年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商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決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北市府勝訴,可上訴。環團肯定法院判決,也盼市府通盤檢討保變住、恢復保護區,做好典範,避掉人禍。

北市早年發展快速,人口成長伴隨住宅需求增加,1979年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將陽明山在內的25處保護區變更爲住宅區。

陽明山6個保變住案第一個走開發程序的是住6-6,位在陽明山菁山路南側(原美軍電臺附近),北市環評委員會2020年10月第230次會議決議開發商重辦環評,開發商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去年再提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北市府決議,北高行昨判決北市府勝訴,可上訴。

北市環保局綜合企劃科長洪明宏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對於市府獲判勝訴,代表法院贊同環保局先前的環評審查結論,後續重畫會若不服判決可依法上訴,如果要繼續開發,須依照環評委員會第230次會議審查結論,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表示,陽明山若逢大雨,可見山坡地不少崩塌處,尤其土地脆弱不適合開發,市府只是爲了北市人口增加,而將保護區變成住宅區,佔地約350公頃。草盟2001年即開始關注保變住6-6開發案,發現此涉及污水下水道、挖填土方、聯外排水等重重問題,開發商因環評卡關,迄今未能開發。

文海珍說,山坡地坡度超過30%是不能開發,陽明山保變住過半數都位在坡度30%以上,即使保變住6-6僅36%,當地19筆土地卻是百分之百無法開發,她認爲陽明山若被大規模開發,未來恐發生土石流,故宮博物院將會首當其衝,北市府應檢討恢復成保護區。

她表示,肯定法院這次判決,陽明山現況有諸多條件不適合開發,草盟最大訴求是山坡地不要大規模開發,盼北市府能夠通盤檢討保變住。然而,如今保變住6-5向市府掛號籌組重畫會,今年已經通過,也擔憂未來再走上保變住6-6開發之路。

文海珍直言,真的希望能夠保護陽明山自然環境,全球氣候暖化造成各地許多天災人禍,盼臺北市政府真的能做好典範,避掉人禍。草盟預計下週一上午10點在北市府門口開記者會,訴求北市府嚴格把關山坡地不要被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