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臉書貼文「勇敢選蔡英文」 不服挨罰50萬敗訴

楊烈在上一次總統大選投票日,貼文鼓勵大家投蔡英文,遭中選會開罰50萬,法院判決楊烈敗訴。(圖/資料照/臺視提供)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藝人楊烈在2016年總統大選期間,於投票日在臉書上貼文「勇敢選2號蔡英文」,被中選會認定違法裁罰60萬元。楊烈不服提告抗罰,雖撤銷處分,但中選會另又開罰50萬,楊烈再度提告。不過這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楊烈敗訴。

2016年1月16日總統大選投票日當天,楊烈在自己的臉書上貼出「勇敢選定總統:2號蔡英文」等字樣,因此遭中選會依違反《選舉罷免法》開罰60萬元。楊烈不服提告抗罰,法院認爲,相較於其他於同日爲特定候選人貼文助選的情節,中選會僅裁罰50萬,楊烈挨罰60萬元顯然輕重失衡,且楊烈經網友提醒後便刪除,中選會的裁罰理由無法讓人信服

雖然第一次60萬元罰款,法院判決撤銷,但中選會再度開罰50萬元,楊烈也再度提告抗罰,但這一次,法院認爲,即便是臨時起意,但在網路公開貼文助選,又是在投票當日,明顯就已違法,理應受罰,又楊烈曾參加過立法委員選舉,對相關法令應都知曉,公衆人物故意違法,因此認爲中選會以最低金額裁罰有理,判決楊烈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