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改造實施細則徵求意見,鼓勵利用房票對村民進行安置

新快報訊3月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官網掛出了關於對《廣州市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改造實施辦法配套文件(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公告包含《廣州市舊村莊改造實施細則》《廣州市舊廠房改造實施細則》《廣州市舊城鎮改造實施細則》三份文件。舊村莊改造搬遷補償安置工作應當遵循“先安置、後搬遷”的原則。鼓勵利用房票進行安置。鼓勵早簽約、多得益、先選房。

●舊村莊改造

涉及歷史城區,原則上以現狀保留及微改造爲主

《廣州市舊村莊改造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包括總則、 改造策劃、項目實施方案、改造實施、用地處理、微改造、附則七個章節。其提出,舊村莊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微改造,混合改造三種類型。舊村莊改造涉及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歷史風貌區、工業遺產、傳統村落保護的,保護範圍內不適用全面改造,原則上以現狀保留及微改造爲主。

村委會應自覺加強對村民建房的管理

舊村莊全面改造主要包括以下模式:政府主導改造,合作改造,自主改造。舊村莊改造實施工作應當與查處違法用地、農村村民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違法建設相結合。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效機制,杜絕新增違法用地、農村村民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違法建設,加大對

經審定的復建安置總量不得突破

片區

改造成本包括不可預見費、拆遷獎勵等

片區策劃方案應當覈算舊村莊改造成本,可以覈算的改造成本包括前期費用、拆遷費用、復建費用、其他費用、不可預見費、拆遷獎勵、審批時測算的土地出讓金等。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舊村莊改造成本覈算標準,並參考房地產市場價格及工程費用變化動態調整。

按照市場評估價確定融資樓面地價

舊村莊改造項目按照市場評估價確定融資樓面地價,融資樓面地價評估應當充分考慮項目拆遷補償安置、開發週期等綜合因素。融資樓面地價應爲提交城市更新領導機構審議前12個月內的市場評估價。

項目實施方案徵求意見不得少於30日

項目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應當向相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和相關權屬人徵求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時間不得少於30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和相關權屬人可以就項目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和建議。

私人物業搬遷補償安置方案須80%以上表決通過

村民(含村改居後的居民)住宅等私人物業搬遷補償安置方案需經被搬遷安置的村(居)民和世居

規定期限無法達成搬遷補償協議,可申請政府主導

對於市場

鼓勵利用房票進行安置,鼓勵早簽約、多得益、先選房

舊村莊改造搬遷補償安置工作應當遵循“先安置、後搬遷”的原則。改造過程中要先行啓動安置房建設,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建設,及時妥善安置搬遷村民。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發生重大惡性事件的,嚴肅查處並追究責任。

鼓勵利用集體低效物業用地建設安置房,先行進行村民安置。鼓勵利用房票進行安置。鼓勵早簽約、多得益、先選房。區人民政府可制定具體的獎勵辦法。

●舊廠房改造

國有土地上舊廠房優先交由政府收儲

《廣州市舊廠房改造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明確,舊廠房改造模式可分爲政府收儲、自主改造以及政府收儲和自主改造結合三種。除詳細規劃爲居住用地(不含保障性住房);位於重點片區、重點生態敏感地區;位於地鐵、城際鐵路站點(含規劃及在建站點)周邊800米範圍內;已納入土地儲備計劃;

實施方案需“雙2/3”表決通過

集體土地上舊廠房、村鎮工業集聚區改造的改造意願、項目實施方案、村集體建設用地轉國有建設用地需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大會表決。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大會表決的,應當有該組織具有選舉權的成員的半數以上參加,或者有本組織2/3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2/3以上同意;取得授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代表會議表決的,應當有該組織2/3以上的成員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該組織到會成員代表2/3以上同意。

舊廠房認定爲工業遺產要保護

舊廠房改造項目原址建築經市文化、規劃和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者區政府認定爲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工業遺產,

有可能產生土壤污染的場地要開展風險評估

有可能產生土壤污染的工業企業遺留場地再開發利用時,政府收儲項目在交地前,自主改造爲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及保障性住房的項目出讓前,原土地權屬人應當開展必要的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認定爲污染場地的,應當進行治理修復,確保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後續開發使用要求,相關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規定。

編制樹木保護專章等

舊廠房改造應當按照規定編制樹木保護專章、歷史文化遺產調查評估保護專章、海綿城市專章等。對已完成區域評估的舊廠房改造項目,在符合區域評估報告使用條件下,不再要求單個改造項目進行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節能、環境影響、文化遺產、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等相關評估。

●舊城鎮改造

節約集約高效用地,傳承城市歷史文脈

《廣州市舊城鎮改造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舊城鎮改造基本原則是:對按規定納入舊城鎮改造的區域,按照節約集約高效用地和傳承城市歷史文脈的要求實施改造,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公共服務配套和優化城市功能佈局。

舊城鎮改造應當結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歷史城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發掘內涵、活化傳承”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繼承和弘揚嶺南地區優秀傳統文化。

鼓勵歷史文化遺產多功能使用

符合四種情況的微改造項目,應當給予鼓勵或獎勵:(一)在傳統商住混合的用地格局及現狀商業氛圍濃厚的臨主街一線

4月20日前,公衆可提交意見。方式:

1.登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fcj.gz.gov.cn/)首頁上的“互動交流”-“調查徵集”欄目查看徵求意見稿全文,並提交意見建議。

2.發送電子郵件至郵箱(hujunyan@gz.gov.cn)反饋意見建議。

3.書面意見郵寄至廣州市越秀區府前路 1號市政府大院 3號樓 105 室(郵政編碼:510000)。

提交意見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必要時進一步聯繫。

採寫:新快報記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