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真卿真跡借日展出惹議 故宮:展出文物符合出國審議程序

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顏真卿特展地鐵站宣傳。(圖/故宮提供)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今(15日)展出故宮典藏文物〈唐 顏真卿 祭姪文稿〉。但在展出之前卻有學者認爲「展一次傷一次」不應外借,引起爭議。故宮代理院長李靜慧表示,任何院藏文物外出展覽前,院內研究人員皆會謹慎評估文物狀態,並召開借展文物出國審議會議,再報行政覈准借展,過程均符合專業審議與行政程序

書聖之後—顏真卿及其時代書法特展」今(15日)下午由駐日代表謝長廷、故宮書畫劉芳如處長及同仁陳建志在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代表出席開幕式。故宮表示,此次借展雖歷經幾番波折,但故宮最終信守承諾將院藏珍貴文物借至東博展出,相信所有觀衆都會與故宮團隊一樣,以同樣珍惜的心情欣賞顏真卿這幅獨一無二的真情作品。故宮期待透過這次館際合作交流,讓更多人認識浩瀚豐富的故宮珍寶,同時也誠摯歡迎所有喜愛文物的朋友們親臨臺灣、尋訪故宮,領略更完整、珍奇的華夏文化

▲「書聖之後—顏真卿及其時代書法特展」開幕式,駐日代表謝長廷(左三)代表出席。(圖/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提供)

故宮代理院長李靜慧表示,任何院藏文物外出展覽前,院內研究人員皆會謹慎評估文物狀態,且遵照「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所定申請條件前條所定應檢具文件辦理書面審查,並召集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就古物狀況是否適合出國進行實物審查後,報請行政院覈准。」

故宮進一步詳細說明,107年11月初故宮依上述規定發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審議。經文資局邀集四位專家來院召開借展文物出國審議會議後,審議結論爲「古物狀況穩定,適合出國展覽」。故宮依此再報請行政院覈准借展,其過程均符合專業審議與行政程序。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唐 顏真卿 祭姪文稿〉於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展出。(圖/故宮提供)

故宮院藏〈祭姪文稿〉曾於國內展出三次,分別是「書畫菁華特展」(展出時間2001/10/10 ~ 2001/11/20)、「晉唐法書名跡展」(展出時間2008/10/10 ~ 2008/11/20)及「精彩100 國寶總動員」(展出時間2011/12/03 ~ 2012/01/03)。每次展出不超過42天,以符合故宮限展品的展出期限,最近一次展出與本次赴日展相隔7年。

日本東京國立博物館「書聖之後—顏真卿及其時代書法特展」,展期2019年1月16日至2月24日,計有展件177件,內容彙集日本多所公、私立博物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及私人收藏,故宮借出院藏2件、寄存2件,共4件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