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一審遭判刑8年4月 國民黨團聲援上訴

臺中地院今依貪污、僞造文書2罪判顏寬恆8年4月徒刑,竊占部分判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被起訴,顏上次開庭辯論終結時喊出「天大的冤枉」,臺中地院原定7月25日宣判,因凱米颱風攪局,延至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僞造文書罪,各判顏寬恆7年10月、6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3年,被訴竊占判無罪,此案仍可上訴。顏的妻子陳麗凌獲判無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發出聲明,表示支持顏寬恆委員提起上訴,爲自身爭取清白、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國民黨團表示,顏寬恆已說,清廉、公正、誠信是他做爲民代的準則,這也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支持顏寬恆提起上訴,爲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顏寬恆今天在沙鹿區服務處也說,有關本案對他的指控,他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他必須在此表明自己的清白,指控荒謬,他並強調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