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

財聯社5月6日電,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此公司作爲廣東奧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普特)首發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情形:一是未及時督促奧普特履行募投計劃變更審議及披露程序。次公司在持續督導期間,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發現奧普特存在超募投計劃發放員工薪酬的情況,也未按要求督促奧普特履行審議和披露程序。二是未糾正奧普特使用其他募集專戶發放薪酬問題。次公司未能持續關注奧普特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奧普特使用營銷中心募投資金向其他項目支付員工薪酬的問題,在發現該問題後也未要求奧普特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