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餘額倍數由12倍調整至16倍

觀點網訊:6月24日,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餘額倍數由原來的12倍調整至16倍。這項新政策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受委託銀行將按照新標準受理貸款申請,該政策的有效期爲5年。

通知中明確指出,佛山市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此外,佛山市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實行差別化貸款政策,即不同繳存時間對應不同的最高貸款額度。對於夫妻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情況,繳存時間的認定將以主借款申請人爲準。

對於在佛山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高層次人才,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繳存時間將按照≥36個月的標準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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