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佈超嚴「口罩令」 KTV、餐廳、游泳池不戴將被罰!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路上幾乎人人都戴口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武漢肺炎疫情確診病例持續增加,廣東省爲了防範疫情,於26日起實施「口罩令」,要求進出餐廳、咖啡廳、酒吧、KTV、游泳池等公共場所的人員必須配戴口罩,若不聽勸阻,將依法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出的公告指出,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公共提到,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公告還提到,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內也列出必須配戴口罩的場所,包含:
一、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影劇院、卡拉OK廳、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二、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景區、宗教場所、商業街、步行街。
四、候診室、候車(機、船)室、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其他人羣聚集的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