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修法三讀 增800專輔師
立法院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院昨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修法後,國小專任輔導老師編制從現行廿四班置一人,調整爲廿班置一人;國中則從十五班置一人,調整爲十二班置一人,預估修法後國中小專輔老師可再增加六○三人;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從現行一千兩百比一,修正爲九百比一,預計增加二一六人。
此外,三讀條文也明訂,對未成年學生進行輔導諮商時,只要經學生本人同意,可在沒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進行輔導諮商。
這是學生輔導法立法十年以來首度大幅修訂,以因應當前校安事件頻傳、校園輔導量能不足等問題,同時迴應增加輔導人力編制、落實三級輔導機制、提升專業輔導人員待遇等民間訴求。
教育部表示,修法也強調三級輔導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依學生行爲與問題樣態適時介入,可同時進行,不再有明顯階段或順序。並增訂主管機關、學校應加強辦理進修,得以研習、工作坊、教師專業學習社羣等方式辦理。另爲強化學校輔導專業,增訂學校輔導主管宜由具輔導專業者優先任用。
不過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爲,教育部預估修法後國中小專輔教師數目增加,「但比較擔心有沒有這麼多人力。」畢竟專輔導教師需培養、招考,但部分學校地處環境較複雜、輔導量恐較多,屆時如何分配,細節都還有待磨合,上路之後纔是看真功夫。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現行規定,輔導處室主任由專任輔導教師兼任,但往往導致無法兼顧行政與輔導工作,尤其在小型學校更影響輔導人力,教育部仍須解決兼任問題,確保輔導主任職務不會減損輔導人力的服務質量。
再者,王瀚陽也建議,教育部應設立公開的進度追蹤機制,定期公佈各項人力配置與配套政策執行情況,同時建立有效的監測與評估體系,確保資源真正嘉惠需要幫助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