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部分條文待協商 學團關注不通知家長條件

立法院8日初審完成「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但輔導教師及輔導人員員額編制等條文未達共識。學生團體EdYouth關注諮商不通知家長的條件,呼籲修法應以學生爲核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多項修正條文,但包括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是否法制化、輔導教師及輔導人員員額編制等關鍵條文,因未達共識,保留11日黨團協商。

學生團體EdYouth今天發佈新聞稿,認爲目前修法方向有數個值得讚許之處,包括輔導諮詢會納入學生代表、改善輔導人力師生比等。而EdYouth倡議的輔導空間盤點、建立線上輔導諮商預約系統等,也被納入附帶決議中。

許多學生不敢去諮商,主要是怕家長知道。EdYouth指出,現送出委員會的草案(增訂第5條之1),學校仍須召開個案會議,才能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執行輔導諮商業務。這樣的作法將耗損不少行政成本,並延宕學生取得諮商資源的時間,有害兒少醫療自主權。

另外,EdYouth也指出,諮商需要適當空間和隱私,教育單位在教師保密、晤談空間建置上,仍有努力的空間。「學生輔導法」等相關條文中,若能強調輔導專業倫理,將有助提醒教師保密、不歧視等原則,更有助於學生揭露困擾、向外求助。

在輔導人力部分,EdYouth認爲大專現行1比900仍然不足,應考慮再進一步調整到1比800。國中小人力的問題,在於如何補齊專輔教師缺額,須有更細緻的討論,並建立專業訓練和把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