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指導原則 業者聯手獻策
臺、韓對虛擬資產之監管提議與進程
「管理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金管會證期局預計9月完成,是爲臺版虛擬資產合規交易的政策框架,臺北數位資產商業同業協會與ACAMS(國際反洗錢學會),擬訂協會成員相關業者的自律規範,並參酌相關國際案例向金管會提議,應同時加強業者培訓和人員教育,包括國際洗錢防制、國際制裁培訓,以確保業者在國際合規方面保持一致性,降低臺灣的國際風險。
虛擬通貨由金管會逐步納管,110年6月30日發佈「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12年3月30日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平臺的主管機關;並在立法院回覆立委,9月將完成「管理虛擬資產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在臺灣冗長的研議納管過程,韓國國會政治事務委員會已於今年5月11日通過《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被視爲爲韓國「首部針對虛擬資產的立法」。
韓國該項法案有規範虛擬資產市場,加密貨幣、加密資產、數位資產等術語均統一爲「虛擬資產」,以「具有經濟價值、並能夠交易或轉讓的電子代幣」共同稱之。該法也前瞻央行數位貨幣(CBDC),將之排除在虛擬資產之外。在交易方面,若因不公平導致損害賠償請求、處罰也有扉依據。特別關注數位資產發展的臺灣金融科技協會(TFTA),5月間甫與韓國金融科技協會 (KORFIN) 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已討論人才交流等議題的合作。
至於臺版VASP指導原則,金管會推動相關協會等組織訂定自律規範,並在研擬過程廣納業者意見。臺北數位資產商業同業協會與ACAMS近日聯手遞交該協會的草擬內容,除了洽請協會成員的VASP業者推動業界自律,並以大型業者帶動小型業者,引導業者強化內部控制,提升客戶權益保障。
臺北數位資產商業同業協會理事長鄭旭高表示,同時更應加入國際制裁自律規範,與國際監管機構和其他國家的VASP相關協會合作,更應鼓勵VASP業者加強內部培訓、與教育機構合作,提高員工對洗錢防制和合規要求的認識和能力,以應對日益複雜和嚴格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