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違停」人行道!檢舉遭警7字打槍 背後原因曝光

休旅車「違停」人行道!檢舉遭警7字打槍,背後原因曝光。(翻攝PTT)

有民衆日前在新北市中和地區,發現一部休旅車斜插在人行道上,於是拍下照片檢舉,未料,卻收到「違規態樣不明確」不予舉發的通知,因此上網發文詢問。對此,中和警分局迴應,檢舉人檢舉違規態樣爲「駕車行駛人行道」,因此必須檢附駕駛開車上人行道的動態影片纔算成立;另「在人行道違停」未列入民衆得檢舉範圍,民衆可打110報案,請警察到場查處。

休旅車「違停」人行道!檢舉遭警7字打槍,背後原因曝光。(翻攝PTT)

一名網友日前在論壇「PTT」發文表示,月初在新北市中和區看到一輛休旅車違停在人行道,他立即拍照向警方檢舉「駕車行駛人行道」,但收到的迴應是「違規態樣不明確」不予舉發,讓原PO傻眼詢問「這樣看不出來違規態樣???484其實有問題的是我」。

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留言解答「檢舉事項有誤啦」、「檢舉項目錯了吧」、「因爲照片看不出來是『行駛』人行道啊」、「這種要打110請警察現場開單,民衆不能檢舉」、「車輛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不開放民衆檢舉,只能110/簡訊報案」。

對此,轄區中和警分局迴應,檢舉人檢舉違規態樣爲「駕車行駛人行道」,因此必須檢附駕駛開車上人行道的動態影片,舉證「開車上人行道」的行爲,並經審認爲違規要件事實明確纔算成立。

另依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違規停放車輛在人行道未列入民衆得檢舉範圍,因此不能透過檢舉系統檢舉,民衆可打110報案,請警察到場查處。若民衆如果檢舉不舉發結案,也可以打電話給承辦人釐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