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逃亡 教甄要新師兼主任
不少中小學代理或流浪教師努力想考取正式老師,但學校行政事務愈趨繁雜,早已出現「行政大逃亡」,使部分學校索性於教師甄試簡章上載明「兼主任」,形同強迫新進教師得擔任一級主管。教團批評此舉不適當,畢竟教甄是徵老師,而非行政職,不瞭解學校文化的新進老師,更不易從事行政職。
教育部表示,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應於簡章中明定甄選類科、名額、甄選資格等,資格條件應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爲依據,除法定條件外,不宜再另定其他條件限制,以保障教師公平受聘權利。
新竹市某公立高中獨招的教甄簡章中,近期開立的「高中部教師兼主任」職缺備註欄寫「錄取人員應於本校兼任主任,或依學校需求兼任行政職務」,造成代理教師社羣一片譁然;其實兩年前臺北市就曾出現國小、國中徵求教師兼總務處、學務處、輔導室主任等職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高孟琳直言,教甄是要徵老師,不是徵行政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學校不宜這樣寫教甄簡章,因學校教師本質就是老師,且無論主任或組長的工作內容,需常和其他老師協調,若不瞭解學校環境和文化就會造成執行困難。
一名曾兼任教務處教學組及學務處訓育組的教師觀察,若把初任教師推上一級主管的位子,面對「統領各組長」的重責大任,容易錯誤理解教學現場情況,造成錯誤制定學校政策的問題;發生衝突時,須面對其他資深教師質疑,若無長年曆練,恐造成初任教師挫折與自我否定,重創其行政與教育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