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申請籌設!審查需1~3個月 可望2020年如期開航

星宇航空遞件民航局申請營運許可規劃2020年開航。(圖/星宇航空提供)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星宇航空在「民用航空運輸管理規則修正案上路後,昨已由董事長張國煒率隊赴民航局遞件申請籌設許可。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依照過去經驗審查時間約1到3個月,樂見航空業界做出區別多元化競爭業者要加入高投資行列,對市場應該都有自己的分析

賀陳旦今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受訪表示,昨天瞭解星宇航空已經送件,依照民航局過去經驗,大約需要1~3個月初步審查期,接下來纔會進入籌備期。他說,業者要進入高投資的行列,應該都對於市場有自己的分析,樂於見到大家做些區別、多元化的競爭。

民航局長林國顯補充,1到3個月審查通過後,民航局會報給交通部,交通部覈定後就會發出籌設許可,之後航空公司會有2年籌備期。根據星宇航空規劃,預計在2020年開航,過程順利的話,應該可以如期,但這段期間還得先通過民航局針對新機的五階段審查,希望星宇航空可以做最好的準備。

民航局空運組組長振華說明,星宇航空目前正在申請籌設階段,民航局會依照相關條件進行審查,依照以往經驗大概需要1~3個月時間,確定符合資格就會送交通部,之後核發給星宇航空籌設許可。

獲得籌設許可後,星宇航空可在2年籌辦期間招募員工、引進飛機,並通過航機5階段審查,籌設審查完後還需報民航局,再送交通部,都通過後,才能夠取得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並進行申請航線、提報票價班表全數都完成後,即可正式開始營運。

▲星宇航空FB粉絲專頁PO出董事長張國煒送印加遞件照片,宣佈星宇航空即將正式開航。(圖/翻攝自星宇航空FB粉絲專頁)

▼星宇航空開航初期將先飛短程的東南亞東北亞航線,。(圖/星宇航空提供)

過去「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籌設航空公司需有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且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60億元以上的合作伙伴才得申請。張國煒曾公開批評臺灣航空業入門門檻不合理,臺灣目前有很多法令都很舊了都沒去修,已跟不上現今國際法令。

在參考國外作法及過去行政管理經驗後,交通部調整民用航空運輸業設立資格條件,取消設立航空公司須有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等門檻,着重在財力專業團隊飛安專業能力及營運規模。但仍需以公司申請,不得用個人名義,還需先有航務機隊機務品管、飛安等5大飛安主管,以及3架以上機隊,並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

星宇航空確定初期將引進10架A321neo節能客機,採長租方式,首架客機預計2019年底交機,2020年初首航,先飛短程的東南亞、東北亞航線,後續規劃飛航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