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消金渉違規改變信用保證保險賠付條款等被罰170萬元

藍鯨新聞7月6日訊 (記者 肖陽)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泉州監管分局披露發佈處罰信息顯示,興業消費金融股份公司(下稱“興業消金”)因五項違規事實,被合計處以罰款170萬元。

具體來看,興業消金的主要違規事實有,未按規定及時終止與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的第三方機構合作、合作機構管理不審慎、將貸前調查關鍵環節外包、違規改變信用保證保險賠付條款、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由他人歸集使用並償還。

同時,時任興業消金崑崙業務部總監蔡成鋼,被給予警告。

興業消金成立於2014年12月,目前註冊資本53.2億元,法人爲戴敘賢。現由興業銀行控股,持股比例66%,泉州文旅發展集團持股24%,特步持股5%,福誠持股5%。

興業銀行2023年業績報告中披露了興業消金的數據,2023年末,實現營業收入112.30億元,同比增長11.02%,淨利潤20.72億元,同比下降16.89%。報告期內,興業消金總資產爲869.31億元,同比上升13.94%,淨資產爲112.85億元,所有者權益112.85億元,同比上升19.53%;截至報告期末,興業消費金融各項貸款餘額864.11億元,同比增長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