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通緝逃23年落網!差4個月追訴期滿 嫌背錯生肖:躲不了

馬姓男子眼尖員警識破身分。(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下同)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40年次的馬姓男子曾在1992年性女子遭判刑,但上訴二審時卻潛逃,14日騎車行經臺中市北屯修齊路時,第五分局鬆安副所長裘景智警員林慧姍發現他神情怪異,並謊報表哥身分被識破,甚至生肖也背錯,被查出是逃亡23年的通緝犯,讓他大嘆,「再幾個月就過追訴了,還是躲不了!」

警方調查發現,66歲的馬姓男子在1992年性侵女子,一審遭判刑後,他上訴上審卻潛逃,高雄地院在1994年2月3日發佈通緝,通緝時效爲25年(從起訴算起),法律追訴期至2018年4月消滅,不過他14日騎車行經北屯區修齊路時,攔查員警發現她神情怪異,而且雙手發抖。

馬姓男子先是謊報表哥身分說是34年次出生,但面對員警詢問生肖,又因爲太緊張和記憶力衰退背錯,警方一查發現他是妨害性自主通緝犯,遭到高雄地院發佈通緝,而且已經逃亡23年。

馬姓男子被帶回警局時供稱,41歲犯下性侵案後,逃亡期間和妻兒都失聯,四處打零工維生,過年也不敢回家,這幾年因爲年紀慢慢增長,加上容貌改變很少騎機車,「再過幾個月就逃過追訴了,沒想到還是栽了躲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