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偷渡大陸躲7年 疫情爆發返臺 依非法出境判拘30天

臺北地院。(資料照)

許姓男子涉及性侵案件,遭北檢限制出境,2014年7月前往機場欲出境遭攔下,他得知遭境管後,即花20萬元臺幣從小金門搭漁船偷渡至大陸廈門,遭到通緝,許男在大陸躲了7年,直到大陸疫情爆發才返臺歸案。臺北地院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許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42歲許男因2014年間涉及性侵案件,臺北地檢署2014年7月17日函報移民署對他限制出境,當天許男即到機場嘗試搭機出境,卻遭機場人員告知被限制出境,無法出境。

許男知悉遭境管後,透過綽號「鐵牛哥」的人蛇集團成員,以臺幣20萬元代價,委由「鐵牛哥」安排大陸漁船,於2014年12月之前自小金門沿岸搭乘漁船偷渡前往大陸廈門。北檢因傳喚、拘提許男未到,發佈通緝。

許男在大陸躲了7年,直到去年12月24日才搭乘南方航空班機返臺,經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審查發現他是性侵案通緝犯,將他逮捕並移送北檢歸案,臺北地院審理時,許男認罪,法官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許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