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陸客30年前6700人 近年大減
過去臺灣錢淹腳目,許多大陸民衆利用偷渡方式來臺打黑工,1993年查獲6700多人,去年則僅有15人。圖爲朱姓大陸人士自廈門偷渡金門。(金門岸巡隊提供)
兩岸經濟實力消漲,過去臺灣錢淹腳目,許多大陸民衆利用偷渡方式來臺,男的打黑工,女的多半去特種場所。據內政部統計,1993年共查獲6700多位大陸偷渡客,2003年砍半隻剩3458人,到了2013年更只剩下33人;2019、2022年甚至只有5人,去年2023年則有15人。
30多年來,隨着大陸持續發展,來臺偷渡人數變化明顯,專門收容偷渡客的新竹靖廬,2018年10月就已熄燈,最近幾年偷渡人數,2019年便降至5人、2020年也是5人;2021年14人、2022年5人,2023年則有15人。
海巡署表示,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偷渡來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經司法判決確定並執行結束後,將依程序遣返大陸。
有別於過去,大陸偷渡客多從廈門前往金門,近年陸續有從福建平潭出發的偷渡船艇,2021年4月,海巡在臺中港西碼頭查獲34歲大陸籍周男,他因「嚮往臺灣自由的生活」,網購橡皮艇從福建省石獅市海岸,划行11個小時抵臺,他後來被判刑2個月遣返。
同年5月4日凌晨,海巡在金門北面海域發現可疑光點,經比對後確定屬非正常作業船隻,循線查獲江姓男子乘橡皮艇,他自稱來自廣西,4日凌晨自小嶝島出發來臺,5天內連續查獲2起偷渡。
今年6月從大陸福建駕駛快艇,在淡水碼頭上岸,引發國安疑慮的大陸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日前被士林地檢署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阮在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時,強調來臺是想「投奔自由」,也知道臺灣法律沒有政治庇護,想留下來有困難。
60歲的阮男當庭還呈上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求合議庭法官轉交國安局,還說他來投奔自由,靠岸就是想自首,海巡人員前往時,他站在船上都沒動,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全案將在中秋節後1天18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