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林安順遭槍殺案 2嫌視訊對質3/1宣判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灣高等法院2日繼續開庭審理前臺北縣刑警林安順槍殺案,讓仍在監獄服刑的共同被告陳達民遠距視訊作證。被控殺警的李得陽反駁當年同夥的說法,否認開槍殺警。法官庭訊諭知全案訂於3月1日宣判

林安順15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當時檢察官起訴李得陽、陳達民共同殺人一審遭判死刑的李得陽9年前改判無罪,並因檢察官未上訴而定讞。但後來的審判中,仍認定殺死林安順的是李得陽。

全案前年由高檢署聲請再審獲准,高院去年5月判李得陽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事後以犯罪事實查清爲由,發回再更審。高院今天開庭,提訊在押的李得陽,並安排服刑的陳達民藉遠距視訊作證,陳達民證稱,當初是李得陽開槍殺警。

李得陽反駁表示,所有鑑定報告都指出林安順的槍傷是近距離射擊,陳達民說是他(李得陽)開槍殺警,卻又說他距離在3公尺外,明顯矛盾。

李得陽坦承當時有撿到林安順的槍,但因太害怕,撿了就跑,沒有開槍,是陳達民想把開槍責任推給他,他除希望法官還他清白,也盼法官能讓他具保停押。

林安順遺孀王貞文說,李得陽是煙毒犯,所說的話不可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