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中「男方太粗魯」喊停遭毆打拍片 裸女大街狂奔求救

性交易中「男方太粗魯」喊停遭毆打拍片 ,裸女大街狂奔求救。(達志影像)

一名楊姓男子與一名女子小美約好到女方租屋處性交易,但楊男疑似動作粗暴,掐住女方讓其相當難受,因此拒絕交易並打電話求救,此舉讓楊男暴怒,當場壓制小美性侵併拍攝影片,小美趁隙拿手機逃離,並全裸跑到附近自助洗衣店求助,楊男一、二審遭判8年,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仍判楊男8年徒刑定讞。

根據判決書,楊姓男子與女子小美於民國111年6月5日約定5700元外出,在女方住處性交易,楊男抵達小美住處後,兩人隨即進行交易,未料在過程中,小美感到楊男動作粗暴,於是當場中斷交易,並打行動電話向友人求助。

但楊男見狀,立刻搶下小美電話並以手掐住她脖子,小美擔心遭到不測,當場道歉求饒,楊男鬆手後,小美又逃到浴室被抓住,遭押回牀上性侵,同時拍下性侵過程。同時搶走小美的提包及現金、及各式證件後逃跑。

隨後小美見狀,立刻裸身逃離租屋處,並跑到附近自助洗衣店,剛好遇到路過民衆而請求協助,當晚楊男又回到小美租屋處,剛好遇到員警帶着小美回到住處,見到楊男後要上前盤查,竟衝撞員警,事後遭到逮捕。

一審、二審楊男爲貪圖一己私慾,搶女方行動電話並掐住其脖子性侵還拍下對方裸照,嚴重戕害女子的性自主權及身心健全發展。經上訴後,考量楊男承認犯行,且與女子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楊男8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