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未送件 合併期限明年底
▲新新並期限到明年底。(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新光金(2888)於今(29)日召開法說,對於「新新並」遲遲未送件,總經理陳恩光表示,仍在跟員工溝通中安置計劃以及準備文件,2家金控合併合約所訂最後期限是明年底,經過雙方同意可以再延長,由於新光銀工會已選出勞資協商代表,接下來就可以展開實質討論。
臺新金、新光金於今年10月9日同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合意合併案,合併後將成爲國內第四大金控。今日法說,法人關注「新新並」的最新進度?陳恩先與先口徑一致說:「無法就細節披露,還在跟主管機關積極溝通跟準備文件,需要內容多少,依指導做充足的準備,並按規畫執行,有好消息會再分享」。
法人追問,與工會的協商一再延遲,是否會「無限期」的拖下去?陳恩光指出,雙方合併合約裡有最後的期限,倘若在期限內未獲得主管機關覈准,「雙方就恢復單身」,期限是訂在明年底。
新光金連續2年未配發股利,今年前三季每股稅後盈餘(EPS)達1.24元,發言人林靜宜說,具備配息的量能,股利政策會通盤考慮「新新並」合併時程、股東的期待、資本水準、子公司盈餘上繳狀況等4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