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臺案重回文資會 倪重華:盼中信金做最智慧的決定

倪重華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新舞臺一事。(圖/記者張暐珩攝)

記者黃瀞瑩/臺北報導市府時代曾將新舞臺公告爲「文化景觀」,不過,中國信託去年提出訴願,結果昨出爐,將撤銷規範臺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訴願會對附帶決議第二條提出適法性疑慮,會盡快重回文資會審議,也希望中信體會劇場藝文界對場地的需要,做出最智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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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舞臺爭議,早在郝市府時代,就曾將此定爲「文化景觀」,同時附上兩條附帶決議,除了必須保持新舞臺維持原本表演空間機能外,未來如要變更使用,則必須提到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

不過,訴願會認爲,這項附帶決議並沒有法令根據,且根據文資法規定,雖然可以列爲文化景觀,但不能限制用途,因此撤銷原處分

對此,倪重華下午出面解釋,「文化景觀」的決議並沒有被撤銷,訴願會只是針對「限制用途」提出疑慮,會在今年5月召開文資會,針對訴願會決議重新納入討論,至於中信金,倪重華表示,經過兩年沈澱,希望中信金做出最智慧的決定,之後也會透過都審機制與中信金協商

文化局補充,因此事涉及中信金財產權的處分,目前也是信義計劃區做都市計劃過程,對於中信金針對這塊基地仍維持原來的表演空間使用,都會在都市計劃書載明,相關的補償機制也會在都市計劃委員會中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