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分戶、二手房過戶、房產繼承……你瞭解多少?

全媒體記者 郭劍南

3月4日上午,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走進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綜合廣播《政風行風熱線》直播間,向聽衆介紹了什麼是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包括哪些方面的業務,辦理新房分戶、二手房過戶、不動產抵押登記時需要哪些材料、辦理流程是什麼,如何辦理不動產繼承業務,抵押貸款還完後是否需要辦理解押,在辦理不動產證時怎樣防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亂收費等;現場解答了聽衆諮詢的網籤房如何更名、房貸合同編號怎樣查詢、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是否歸還、對宅基地確權登記有異議怎麼辦等問題。

該負責人介紹,新房分戶,在不動產登記中稱作"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也就是羣衆購買開發企業開發的新商品房辦理不動產登記。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辦證申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委託的需要提供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大證)、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契稅完稅證明、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等所需材料到市民中心一樓不動產窗口申請辦理。

存量房轉移登記,也就是大家俗稱的二手房過戶,在辦理此項業務時,需要買賣雙方共同來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買賣合同、需要繳納契稅等相關稅費的,應當提交繳納憑證。

不動產窗口工作人員查驗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符合登記要求的,會在受理後兩個工作日辦結。

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遺產繼承分爲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扶養協議三種。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定繼承按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權經公證的,申請人持繼承權公證書辦理。未經公證的,辦理繼承的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繼承證明材料、依法需要繳納稅費的,提交稅費繳納憑證。

按照不動產相關規定,繼承需要發佈繼承公告,在繼承公告發布15個工作日後,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我中心予以辦理。

由於不動產繼承情況複雜,市民朋友遇到的具體情況,可到市民中心大廳不動產窗口現場進行詳細詢問,也可以撥打不動產諮詢電話0396-2619889進行諮詢。(編輯 李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