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天燈自治條例 躺2年又被退

新北市府2020年提出《新北市天燈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向天燈業者收取標章收費,但條例近期被退回市府。(新北市觀旅局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平溪天燈節第二場活動將在本週六登場,過往天燈造成的意外都由平溪區公所推動的「天燈永續發展基金」支應,但費用已近用罄,市府2020年提出《新北市天燈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向業者收取標章費用,維持基金運作,但條例在議會遲遲未審過,隨着議會改選,又重回市府檢討。地方表示,永續基金運作無法源,參與人數消極,盼條例能儘速審議通過上路,讓地方傳統活動能夠永續發展。

平溪天燈過去每年都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造訪,但天燈掉落釀災意外時有所聞,爲提供受災戶賠償金,平溪區公所與當地攤商2013年協調,籌措永續發展基金,區公所期間只募得58萬餘元,賠償13件案子後,只剩6000餘元。

平溪區公所表示,疫情爆發後天燈業者減少,災害也急遽減少,永續發展基金是自發性,因此暫時沒有業者樂捐,待疫情趨緩後,區公所會再度盤點天燈業者數量,就等自治條例法治化後,按規定處理。

平溪區魅力商圈協會理事長王聖凱表示,地方參與天燈永續發展基金僅有約三分之一,因爲沒有法源等強制約定,效果不如預期,沒有那麼多款項可以支應,只要對業者是保障,大家都會支持立法。

市議員林裔綺說,地方業者先前有討論過自治條例上路一事,雖然採標章收費,價格一定會上漲,但普遍都希望有法源保障,盼市府加快進度。

據天燈自治條例草案內容,業者須在每張天燈張貼專屬「標章貼紙」纔可販售,每個標章收費20到50元不等,違規業者最重可開罰1萬元,不過條例在議會停滯2年多,隨着新一屆會期又被退回市府重新檢視。

經發局表示,天燈自治條例將依程序重新提送,爲求法規完整性,相關法規條文可能會再修改,將與各界溝通後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