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活春宮少女」亂劈多男 對方提分手就怒告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錯誤價值觀新北市一名16歲少女交友複雜,不僅同時與多男交往,只要對方發現她劈腿、想分手就會怒告性侵。日前她又跑到警局哭訴,表示「這次要告另一個男友」,荒誕的行徑警方看不下去,怒斥她浪費司法資源

▲萬用性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蘋果日報》報導,出身單親家庭姚姓少女交友複雜,兩年多前和友人看A片時,遭到衆人起鬨,逼她和男友上演活春宮,否則就上前輪流性侵;事情曝光後,姚女因而認識一名女警,兩人相互瞭解,之後她只要面臨感情問題,就會到警局找「警察姊姊」哭訴。

兩年多來,姚女展開多段戀情,經常引發感情糾紛,搞得她三天兩頭就到警局報到。這個月初,姚女跑到警局告男友性侵,警方循線找到男方,並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沒想到幾天之後,姚女又跑來警局,表示「我要告我男友!」這時員警疑惑地問:「不是之前告過了?」沒想到姚女竟說,這次是要告另一個男友,上次那個已經講好,兩人說好不分手了。

警方聽了大感疑惑,深入追問才發現,姚女不只劈腿多男,只要男友發現實情跟她提分手,她無法挽回,就會怒告對方性侵。員警知情後非常生氣,表示少女「若複合就和解」的行爲太過亂來,「小心被告誣告!」目前已經通知社會局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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