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動保自治條例上路 寵物外出少這東西恐罰1.5萬

飼主帶寵物散步沒鏈繩易引發公安事件,也有法可罰,飼主如果讓寵物到處趴趴走,將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今上路,25日起民衆遛狗未繫繩、故意使用劣藥治療動物、特定寵物買賣業者沒有提供定型化契約給購買者等及危害動物風險行爲,都將依照動保自治條例裁罰,而違法制造、販賣金屬套索俗稱山豬吊,將會被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另民衆攜帶寵物到動保處、動物之家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將收費150元。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爲保障高齡、殘疾毛寶貝長期照護需求,新北市政府率先納入動物照顧服務管理,規定經營特定寵物長期照護服務機構須符合專業人員照護及基本設施等資格,取得認證後才能經營,違者將處1萬5000元以上至7萬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裁罰,後續管理辦法將另行發佈公告。

爲避免民衆買賣寵物的消費糾紛爭議,特定寵物買賣業者應將公版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並提供給購買者,違反規定者也將處以3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裁罰。

飼主帶寵物散步沒鏈繩易引發公安事件,也有法可罰,飼主如果讓寵物到處趴趴走,將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依次裁罰,以避免影響用路人安全,避免憾事發生。但考量原住民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不受此限,而寵物運動場內不需使用練繩繫住,但飼主仍應該陪同寵物使用相關設施,才能寵物玩得開心,顧得到寵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