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查14家駕訓班 3家約定易爆糾紛輔導已改善

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日前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員,前往轄內14家汽機車駕訓班進行消費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抽查及宣導。(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暑假期間是民衆報名駕訓班考照的旺季,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日前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員,前往轄內14家汽機車駕訓班進行消費場所公共意外責任險抽查及宣導,並對收退費方式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調查,其中3家約定易生糾紛,經輔導後已現場改善。

消保官表示,爲確保消費者學習駕駛時的消費安全及保障消費權益,由消保官、監理所等單位針對新北市14家汽機車駕訓班業者進行聯合稽查,針對業者「是否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收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項目進行重點查覈。

查覈結果有3家業者的定型化契約雖有符合行政院「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卻約定有1.假日服務費以訓練費名義收取情形、2. 原場再考照部分條款未臻明確易生糾紛、3.約定手排班學員欲轉換自排班不退差價部分,未約定試駕堂數易生紛爭,現場已請業者當場修改定型化契約條款改正。

消保官提醒民衆,應選擇合法立案的駕訓班,配合駕訓班排定課程表上課。並應與駕訓班簽訂「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及開立收據。另提醒騎機車的年輕人是發生交通事故高風險族羣,尤其是剛取得機車駕照的18至24歲年輕人,發生事故比例接近3成,爲避免如同「山道猴子」最後所發生的憾事,考機車駕照前亦建議先到機車駕訓班接受完整訓練。

民衆如有汽機車駕訓班業者相關消費問題,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