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當街砍殺警察 兇手總有理由不必羈押

基層員警遭砍,身中6刀氣胸重傷。

文/葉毓蘭

又有一個基層警察同仁當街被砍殺。

這個因爲紅線違停遭人檢舉,而連續被開六張罰單的小貨車司機,下午四點多看到正在執行交整警員張家逢,本職廚師違規駕駛,居然拿起菜刀瘋狂砍殺張家逢十幾刀,幾乎想把張員大卸八塊。警察羣組中傳來的照片傷口慘不忍睹,張家逢的命是從鬼門關前撿回來的。

今晚LINE的警察羣組情緒沸騰的…因爲傳出這個當街對警察行兇吳姓男子雖然被檢察官申請羈押,卻被法院駁回。駁回的理由是: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理由如下:「被告系因牽怒於執法員警,按以法律付予員警系屬特別權力關係,難以概括施暴不特定之公衆,遍查檢方卷資以反覆施暴之聲押理由,顯非無疑,本院予駁回。」雖然這個駁回理由祇是有心人摘錄過去襲警犯聲押駁回的理由,但是當街砍殺執勤員警的被告,仍然以30萬元交保。

今天聯合報上才登出洪蘭教授寫的「還給警察應有的尊嚴」,我看到臺灣司法對於無照酒駕撞殘警察與當街狂砍執法警察的兇手,總是有理由不必羈押,心中的悲憤油然而生…

警察的尊嚴讓刁民不肖民代、惡意傳媒踐踏後,法官不會還給我們的,行政院內政部也不會爲我們出頭。自己的尊嚴自己救,或許忍無可忍的時機已經到了,是該以行動表示對警察長期被打壓的抗議了!

警被砍重傷嫌犯交保,20 休假警抗議,高呼「要尊嚴」。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88論壇粉絲團按個贊!

作者葉毓蘭,警大退休教授,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