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收賄19.2萬 警被訴恐遭免職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莊姓警員涉用警用電腦查閱及泄漏個資,以每筆3000元代價賣給徵信社,被高雄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泄密等罪嫌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警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涉嫌泄密給徵信業者,檢、廉查出他透過警用電腦查閱個資,以每筆代價3000元,共泄漏64筆個資,受賄19萬2000餘元,雖繳回受賄所得,高雄地檢署29日偵結,仍依違背職務收賄及泄密罪嫌起訴,停職中的莊男恐被記二大過免職。

檢方調查指出,30歲莊姓警員因購買二手車,認識經營二手車買賣的陳姓女子,經陳女牽線認識徵信社2名林姓女員工,2女爲查徵信案對象個資,透過陳姓女子協助找莊姓警員幫忙,談妥每筆代價3000元不等。

莊姓警員利用警用電腦帳戶,以「舉發交通違規」及「爲民服務值班代查處理民衆報案」進入警政聯網,搜查陳女等人轉傳的當事人個資,再將查閱結果,利用通訊軟體傳訊息給2名林女或陳女。事後林、陳再將事成代價轉帳到莊指定的銀行帳戶,陳女也從每件獲取3000元酬勞。

檢廉接獲檢舉後,發現莊使用警用知識聯網的理由及次數可疑,並查出他與2名林女、陳女等人聯絡頻繁,甚至有不明對價關係的金錢往來,陸續約談2名林姓女子、陳女。7月4日更到莊任職的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搜索,查扣相關資料,將他帶回偵辦,因涉案情節重大,檢方將莊男、陳女及其中一名徵信社林女聲請羈押獲准,臺中市警察局也對莊作出停職處分。

高雄地檢署29日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公務登載不實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莊姓員警,徵信社2名林姓女子、陳姓女子等人依行賄、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莊因坦承犯行及繳回賄款,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