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私下找管中閔「溝通」 柯志恩:恐觸行政程序法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外傳教育部長葉俊榮近日透過管道聯繫管中閔律師大衛,有意藉大學同窗情誼,邀宴管中閔討論臺大案。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管中閔已經提出了訴願,照《行政程序法》來說,他是不可以跟利益關係人私下溝通,「葉部長你是一個行政法學專家,你難道不知道不能夠私下的會面嗎?」

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教育部長僅3天,嘗試聯絡昔日同窗、現爲管案訴願委任律師俞大衛,作爲雙方橋樑進行溝通。同時,葉俊榮更派教育部長辦公室主任莊貴瑜,多次致電臺大管理學院,表明希望能與管中閔通話,但管中閔並未回覆。

對此,管中閔的助理僅表示一切恪遵《行政程序法》,未與葉俊榮接觸。然是否接收到來自教育部長辦公室的聯繫,管中閔助理未正面迴應。俞大衛也說與葉俊榮兩人確實爲大學同學,但對邀管之事「不宜多作迴應」。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表示,管中閔已經提出了訴願,照《行政程序法》來說,他是不可以跟利益關係人私下溝通,「葉部長你是一個行政法學的專家,你難道不知道不能夠私下的會面嗎?」

《行政程序法》第47條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非必要「禁止程序外接觸」。若須進行接觸,也應將往來資料紀錄書面文件,載明對象時間地點內容。若葉俊榮私邀管中閔爲真,恐有違法疑慮。